村落的民主政治生活
第一节 理论背景与基本观点
20世纪80年代初,公社制的破除与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引起了经济学界、社会学界和政治学界诸多学者的关注,产生了大量学术研究成果。这些研究包含了村民自治制度安排的价值评说(徐勇,1997);自治效果的理论总结(王振海,1998);自治法律规范的形成、调整和前瞻(王振耀,1996;白钢,1998),以及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中的乡镇及村级运作方式和结构(王铭铭,1998;王雅林,1998)。这些研究给基层民主以深刻而有力的描述,然而其在知识脉络上主要是承接主流意识形态和国家主义价值观,对政府政策做证伪或证实式阐释,并以此作为体系外的参照物,一般不对正式政治架构及运作方式作深入的评述。
为此,对村民自治的实际绩效评价及基本趋势,一些学者提出了尖锐的质疑。党国印认为这种特殊的民主制度安排其“结果很难预料”(党国印,1999);张小劲认为“自治制度下的村民实际的生活状况恐怕不是制度创设者所想的那样单纯”(张小劲,1998)。尽管这些论证从反面回应了上述研究的基本缺陷,但在方法上仅限于历史分析与经验判断,只是一种推测性的探究,其与证实的命题之间尚有一段路要走。
对中国社会的研究,自近代以来,中外学者一直在追问中国到底是否存在市民社会领域的问题,或者说在何种限度下存在的问题,从罗威廉(Willian Rowe)、兰金(Mary.B.Rankin)、萧邦齐(R.Keith Schoppa)及史大卫(David Strand)等人对西方中心主义式的学术范式的套用,到孔复礼(Phillrp Kuhn)和魏斐德(Frederic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