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北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研究
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过改革以来的快速发展,北京市的总体经济已经达到中上等富裕国家水平。2009年北京市人均GDP为10138.8美元,首次突破1万美元大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1]2011年北京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6251.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加8.1%。按常住人口计算,北京市人均GDP为80510.9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2463美元。按世界银行划分各国贫富程度的标准,北京已经达到中上等富裕国家水平。[2]
2011年,北京市常住人口2018.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40.7万人,农村人口277.9万人,城市化率达86.23%。2011年,北京市实现财政收入43590993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1594.7元;财政支出32452264万元,人均财政支出16076.6元。经济发展本身不是目的,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北京市的经济发展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1年6月3日,中共北京市委十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北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我国第一个有关基本公共服务的规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