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14年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
传统医药通常指历史上遗传下来的医药经验和技术,或现代医药以前的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医药经验和诊疗技术。我国的传统医药是国际医药界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实际上,中国传统医学并不应仅仅指汉族所创造的医学,而应当包括全国各民族所创造的传统医学。[1]2006年,我国将“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等9项传统医药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名录,自此掀开了保护与传承传统医药的新步伐。本文回顾了我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类非遗(以下简称“民族医药”)及传承人的基本现状,探讨民族医药的传承和发展现状,并提出了未来传承与发展民族医药的可行性路径。
一 保护和传承民族医药的重要意义
我国55个少数民族文化中蕴含了丰富的传统医药知识,各民族医药知识相互交流借鉴又自成体系。建立完善的民族医药非遗的传承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民族医药是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在历史上,民族医药为民族地区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并留下了许多经典著作,如藏医药的《晶珠本草》、《四部医典》,蒙古医药的《蒙医本草学》、《碧光琉璃医鉴》,傣族医药的《档哈雅》等。费孝通先生也认为:“我们中国人在这地球上生活了几千年,那时候并没有现代概念中的医院,但是他们是怎么活下来的呢?这里面有很多的办法,有许多办法很经济、很实用,比如针灸、拔火罐、刮痧等等,有时并不需要药,就能解决问题,不但简单而且副作用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