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及各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排序、进展与评价
依据我们构建的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数指标体系,总指数表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总指数排序表示的是各地区与其他地区相比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的位置,总指数进展则表示的是各地区以某一年为基期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提升的状况,并不表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实现程度。
一 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排序
(一)2012年排序
2012年,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指数,即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排名前5位的依次是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和江苏,排名后5位的依次是青海、宁夏、云南、甘肃和贵州(见图3-1)。
图3-1 2012年各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指数排序
总体上看,东部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相对较高,[1]排名前10位中,除重庆外,其余全部为东部地区省份;西部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落后,除重庆排位相对靠前、内蒙古和陕西排名处于中游外,其余8个省份均排名后10位(见图3-1)。
(二)2011~2012年排序变化
2012年与2011年相比,各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的排序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排序上升和下降的幅度都很小。浙江、山东、重庆、黑龙江、山西、湖北和广西等省份排序上升1个位次,内蒙古排序上升2个位次;江苏、广东、海南、吉林、陕西、河南和四川等省份排序下降1个位次,新疆排序下降2个位次;其余14个省份排序不变(见表3-1)。
(三)2006~2012年排序变化
2012年与2006年相比,江苏、福建、山东、广东、安徽、四川、青海、宁夏和贵州9个省份排序没有发生变化。
表3-1 各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指数排序
北京、天津、辽宁、内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