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综述
第一节 文化概述
一 文化
中国古代对“文化”的释义为“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指的是宗法王朝所实施的文治教化和社会伦理规范。文化具有社会治理的功能与特征。人们创造和生产文化本来就是为了对人的治理的。“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1]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关于文化与社会治理关系的描述。“书契”(文字符号表达系统)是从“结绳”(物质符号的表达系统)演变发展而来的。它的初始目的是为了实现有效的劳动和人与自然关系,进而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行为关系的协调,解决和克服不协调,这就是“治”,就是“治理”。也就是说,人类创造和生产文化是为了有效地克服和解决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出现的问题,具有疏导、宣泄、沟通的意义。当文化的这一本质性功能发展到现代社会、体现在文化产业这一具体的社会系统时,文化产业作为国家文化治理工具和手段这一功能被发现,也就成为一个社会的自然法则过程:古人结绳而治,后人易之以书契,再后人易之以文化产业。
《Webster词典》把文化定义为文明的状态、习惯或高发展水平。《现代汉语词典》把文化界定为,人类在社会的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精神方面财富和物质方面财富的总和[2]。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篇》则认为,所谓文化就是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多种能力和创造的结果;广义上的文化包括生产能力也包括精神产品,还包括社会意识形态;文化中积极的成果作为人类进步和开化状态的标志,便成为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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