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村重建的信任建立与破坏
在建立自组织的过程中的自治理机制时必需的、最重要的是发展出信任机制、声誉机制和互惠机制,有了相互监督的机制,才能保障以后自定规章、自我执行的顺利。自组织治理机制是一个很庞大而且复杂的分析架构,下面我们试着从信任机制的建立开始,试着为云村的重建做一个自组织中信任机制和监督机制发展过程的分析。
图1 本章在理论架构中的位置
奥斯特罗姆(Ostrom,2008)总结合作研究的实验时强调“信任关系”的建立对于自组织治理的重要性,即在自组织自定规则、自我管理的过程中,人是如何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逐步发展出相互依赖关系,进而认为对方可以信赖,愿意继续保持合作的。基于此,我们对小团体中的两两关系以及网络结构是如何产生信任机制的进行理论分析。
一 信任的来源
在做信任机制建立过程的分析之前,下面我们先厘清信任的不同种类以及这些信任是如何产生的。一般而言,信任可以分为一般信任(generalized trust)以及特殊信任(particularistic trust),前者是对陌生人的信任,后者是对有关系的人的信任,后者才是自组织过程中要讨论的信任形态,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互相为利的信任(encapsulated-interest account of trust)。哈丁(Hardin,2001)提出互相为利的信任概念,强调两个从事交换的个人,因为相互之间都掌握对方的利益,基于工具性动机,在相互依赖之下,会尽量做出值得信赖(trust worthy)的行为。因为双方的行为总是可以信赖,所以渐渐地对对方产生信任。互相为利的信任在逻辑上看起来类似于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