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教育
教育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关注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状况是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教育的发展不但是实施全面小康建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能为西部地区发展提供人力资本的支持,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因地处偏远、经济发展水平落后、民族成分复杂等因素,教育水平也呈现不同特点,本章通过对相关指标的分析,以期全面反映西部民族七省区不同民族的教育状况。
本章主要统计分析民族七省区城镇和农村的教育状况,从语言能力、受教育程度和语言教育情况三方面进行描述。在每节中,分别按城镇、农村以及城乡差异三方面进行相应指标的统计分析,并进行民族间和省区间的比较。由于我国民族分布具有地域性,本文在分析时,西北四省区统计分析的主要民族有汉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撒拉族,西南三省区统计分析的主要民族有汉族、苗族、侗族、瑶族、土家族、壮族。省区之间的比较主要是对西北四省区(新疆、内蒙古、青海、宁夏)和西南三省区(湖南、广西、贵州)之间进行对比。通过对相关指标不同角度的比较,综合反映民族七省区的教育状况。由于统计时的四舍五入,个别比例之和不等于100%。
第一节 语言能力
许多少数民族有自己本民族的语言,对本民族语言和文字的掌握能力是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本节主要从城镇、农村以及城乡差异三个角度进行统计,统计的指标主要有对本民族语言和本民族文字(如果有的话)的掌握情况以及对汉语口语以及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