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及遏制政策的反制措施
毫无疑问,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美双边经贸关系不断发展,规模不断扩大。2001~2012年,按中美双方统计,双边贸易额年均增长14.5%~17.7%;而双方投资年均增长16.3%~21.7%(2001~2011年)。不过伴随着这一发展,两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一直没有停息,尤其是近年来,彼此争执频繁,大有加剧之势。2012年以来不仅美国对中国发起频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而且337调查也在增多,单单2012上半年就达10起。此外,中美在政治、军事、外交上的摩擦更是不断。
一 近年美国对华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中美两国贸易摩擦突出地反映在市场准入上,表现为美国对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频繁使用各种贸易保护措施,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反规避、337调查等,涉案产品从钢铁制品、汽车零部件、化学品、木制品、纸制品、农渔产品扩大到清洁能源等领域。虽然,在双反(反倾销与反补贴)上新发起的调查不多,但已经开征多年反倾销、反补贴涉案产品到期后,大部分日落复审终裁仍为“产业损害”“倾销”或“补贴”,由此对这些产品的双反措施继续实施。
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以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发起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所谓“不公平行为”,是指产品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或行为进入美国,并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阻碍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压制、操纵美国商业和贸易,侵犯合法有效的美国知识产权等行为。一旦企业被裁定违反第337条,涉案产品将被禁止进入美国。1986~1995年,美国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