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第一节 深化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服务发展的几个出发点
一 正视农村地区资金外流,“引进来”和“防流失”并举
由于我国产业发展结构和长期的“农业支持工业”等原因,我国农村地区本已匮乏的金融资源,仍在不断流失。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体制改革伴随国家整体宏观金融体系的变革而动,在探索中不断得到完善,但仍存在许多有争议的问题。例如,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金融服务提供者——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人批评认为其在实践中扮演了将农村资金调入城市的“抽水机”角色;也有人对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将资金调配到城市提出质疑。不论何种探讨,都体现出我国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存在向城市地区转移的实际情况,这种情况的存在和加剧,进一步造成了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的困难,并使种种努力效果大打折扣。虽然资金的流动是出于其赢利本质,无法被人为阻挡,但这种流失在主要依靠政策性金融带动发展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提升进程中,应得到足够的重视。这种流失也为从根本上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指明了方向,即抛开成本等制约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发展的因素,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工业化、城镇化程度,才能最大限度地留住农村金融资源,并进一步吸引更多的外部金融资源“流入”。而大力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工业化、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水平,正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要义。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的新农村发展方向值得肯定,本报告中分析的“三化”模式正是适应这一潮流的积极探索。
二 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