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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理事会组织架构
出版时间: 2014年12月

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机制及其CAFTA升级版

一 中国-东盟合作机制的框架

一般而言,一个区域合作机制需要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组织机构、领导人定期协商和决策机制、经济部长会议、贸易伙伴国的对话机制、经贸合作交流平台等,这些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相互配合和支撑,发挥“机制”作用。组织机构是一个机制的决策中枢,其主要职能是及时发布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相关政策,特别是相关产品的减税措施,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相关政策和规则,公布投资领域相关政策的最新谈判成果。领导人定期协商和决策机制是一个机制运行的动力指挥系统,是各国领导人沟通、决策的机制。政府领导人会晤商讨合作问题在经贸合作机制中起着关键和先导作用,特别是高层互访无疑将增强双方投资者的信心。经济部长会议是各项决策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职能是及时评估各项规制的效应,发现问题和制订规则,发挥磋商、谈判、起草合作文件、落实协议内容等职能。贸易伙伴国的对话机制,是各国政府之间诉说民意、沟通意见的机制,增强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通常在财政、外交及大使馆、外贸或商务、农业、海洋、交通、能源等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展开对话和协调。经贸合作交流平台是指通常由各国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学术团体等民间组织搭建经济、文化交流活动、会展和信息平台。

按照这样的框架,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机制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合作机制比较,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还有许多方面有待完善,尽管中国与东盟国家已经建立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但仍需要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