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耕地与垦荒
第一节 人口与耕地
一 各省人口、耕地基本情况
【明洪武元年至天启七年(1368~1627)】 明代洪武至天启年间平均户数、人口数和耕地亩数的基本情况,详见表1-1-1。
表1-1-1 明代洪武至天启年间户口、田地的总平均数*
续表
[编者按:表1-1-1转录自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65。此表说明2.中的“洪武三十五年”,因为洪武年号无“三十五年”,疑为“二十五年”之误,或为明惠帝建文四年之误。为排版方便,本书对原表略加改造,即将表中“资料来源”改为表下注;为阅读方便,表中的各横列依次编制了序号,并和说明中“资料来源”的序号相对应;对注文中的标点符号进行了修正。]
【直隶府州及布政使司,洪武二十六年至万历六年(1393~1578)】 明代南北直隶各府州及各布政使司部分年度的平均户数、人口数基本情况,详见表1-1-2。
[编者按:表1-1-2转录自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69。为阅读方便,对其中一些注的符号略加修订,并对历史纪年均加注公元纪年。]
表1-1-2 明洪武、弘治、万历三朝分区户口数和每户平均人口数*
续表
续表
【直隶府州及布政使司,洪武二十六年至万历六年(1393~1578)】 明代洪武、弘治、万历三朝部分年度,南、北直隶各府州及各布政使司田地亩数情况,详见表1-1-3。
表1-1-3 明洪武、弘治、万历三朝部分年度各地田亩数*
续表
[编者按:表1-1-3转录自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乙表30。]
【清顺治八年至雍正九年(1651~1731)】 清代前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