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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哈拉塔尔村哈萨克族老人阿布开·太吉家庭成员分布情况
所属图书: 边村新貌
出版时间: 2010年06月

村民生活

作为杜来提乡距离县城最近的村,哈拉塔尔村的村民生活也非常时尚,能够紧紧把握时代变革的脉搏,这也反映出布尔津县近年来旅游业快速发展给当地人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第一节 人口与生育

历史上的哈拉塔尔村村民人数和户数就一直处于不断调整与变化之中,不断有人搬走,新来的人也络绎不绝。我们可以从该村2006年10月~2007年8月月人口数汇总表中看出,除了出生与死亡的人口数外,迁出与迁入的变化也一直存在(见表8-1)。

表8-1 哈拉塔尔村2006年10月~2007年8月总人口月汇总

续表8-1

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在这里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规定:少数民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可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一方是少数民族的,按少数民族计划生育规定执行。

在执行国家计划生育过程中,政府还制定出一系列优惠奖励政策。在布尔津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包括如下内容。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主要指60周岁以上,符合国家或自治区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生育,且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可以经本人申请和政府审核,并张榜公布后,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2)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指的是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农村夫妇,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子女已死亡、伤残、罹患重大疾病,而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该对夫妇已年满45~59周岁,可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公示,给予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