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认知、利益需求与合作组织的制度激励效应分析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和分析框架
一 问题的提出
利益是理性人行为的根本目标和出发点,也是制度变迁的决定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是农户内在的利益需求,只有实际获得的利益大于必须分担的成本时,农民才会选择和支持合作,合作经济组织才能获得广泛的社员基础和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了解现阶段我国农户现实的利益需求、行为动机及影响因素,建立利益诱导和实现机制,是促进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持续、稳定发展的核心问题和关键。
目前,从农户合作行为的微观角度来研究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文献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运用博弈论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进行的理论分析,如胡敏化(2007)认为:农民进行合作的激励取决于对潜在的合作收益以及获得收益的可能性的理性预期,这种预期往往决定着农民在未来合作经济组织的投入量,并指出合作行为及其结果是理性农民合作意愿与合作能力互动的结果。马彦丽等(2006)认为:由于我国农户生产规模小而分散,组成一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合作社往往需要吸纳众多的农户,而规模较大的集团难以摆脱集体行动的困境,这是导致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以“公平”取代平等,使社员得到不同于集体利益的选择性激励,则有利于集体行动的实现。黄郡(2007)运用合作博弈方法对农业合作社中专业大户带动小户的合作均衡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虽然“民主管理”以及“严格限制分红”等传统合作社原则将会影响到大户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