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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江苏不同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利用理论潜力(按人均用地150m2计算)
出版时间: 2008年04月

江苏农村居民点用地评价与潜力分析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城镇人口的大量增加导致农村人口急剧减少,协调城镇规模扩张与农村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小之间的关系,是目前江苏解决经济快速发展中所面临的土地供需矛盾的一条潜在出路。由于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建设处于自发无序状态,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零乱,公共设施供给严重不足,既造成严重的土地资源浪费,也不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同时,由于中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往往呈现出“两栖化”特征,虽然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和家庭在城镇就业、生活,但仍然未放弃其在农村地区的居住用地。2004年,江苏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达9352.45km2,全省共有17885个行政村,28万余个自然村,人均用地达到184m2,远远超出国家政策规定的村镇建设用地人均标准最高限(150m2/人)。本章在对江苏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水平进行了地区比较与评价,并分析了全省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的理论潜力。结合大部分地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农村居民点缩减目标基本未能实现的严峻现实,对《江苏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2001~2010年)》中确定的农村居民点整理目标进行了经济可行性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第一节 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评价

一 评价指标与方法

根据农村建设用地的主要功能以及资料的可获性,本书选取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作为评价指标。在理论上,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越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越高。农村人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