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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晋江市(1995~2004)婚姻登记情况
所属图书: 内发的变迁
出版时间: 2007年11月

晋江婚姻、家庭和生育

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晋江经济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晋江人的婚姻、家庭和生育状况,在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本身的发展趋势等都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第一节 婚姻状况及其发展变化

一 婚姻状况概述

20世纪80年代,晋江婚姻状况呈基本正常和稳定状态。早婚现象较1949年以前大大减少,丧偶人数的比例也大为下降,离婚的人数比较少,1982年人口普查时,男女离婚人数占全部人口的1.4%,另外由于当时经济较落后,人民生活水平较低,也有少数大龄人口未婚。

比较第三次人口普查(简称三普)、四普和五普的调查资料,从表7-1、表7-2中可以看出,晋江80年代后期以来的婚姻状况主要有以下特点。

表7-1 历次人口普查资料比较

表7-2 晋江历次人口普查资料比较

1.婚姻状况基本正常和稳定

在历次人口普查中,有配偶的人口均居15岁及以上人口的60%以上,离婚的比例虽逐步有所上升(从三普到五普,上升了0.11%),但和丧偶的人口一样,仍占少数。五普中未婚人口的比例比四普上升37.9%,主要与当代年轻人婚姻观念的变化、接受晚婚晚育的政策教育以及因个人原因大龄未婚等有一定关系,当然亦不排除巨大生活压力下对单身家庭的认可。

2.女子早婚现象大大减少

按法定婚龄计算,四普、五普时男子早婚人数分别为4419人、4941人,分别占当次普查15岁及以上男子人口的1.44%和8.90%;女子早婚人数分别为5243人和50人,分别占当次普查15岁及以上女子人口的1.72%和0.10%。可见,从四普到五普的10年间,晋江女子早婚的现象大大减少,同比下降了1.6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