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债务构成
一 债务来源及构成
总体上看,财政借款、金融机构借款、个人借款、欠工程款、拖欠干部和教师工资、欠交税费是乡村债务的主要来源。但不同区域、同一区域不同乡镇和村,以及乡镇本级与村级的债务来源及构成具有明显的差异。
(一)乡镇本级债务来源及构成
1.中部地区被调查乡镇本级债务来源及构成
平均来看,金融机构借款、上级财政借款和欠工程款构成了中部地区6个被调查乡镇本级债务来源的绝大部分,而个人借款比重相对较小。乡镇本级债务来源中,金融机构借款比重高达57.2%;其次是上级财政借款,占20.2%,这些借款通常是通过上级政府逐年对乡镇预算的调整来偿还的,它会对乡镇政府的日常运转产生一定的影响;再次是欠工程款,占9.4%。上述3项债务合计占乡镇本级债务总额的86.8%。向个人直接借款(相当多的是高息借款)比重较小,仅占5%,但实际上,欠工资款和大多数欠工程款也具有向个人借款的性质,其区别主要在于利息差别上,因此,如果包括欠工资款和欠工程款,则个人借款比重应在10%以上。
中部地区被调查乡镇本级债务来源及构成情况分别见表2-1、表2-2和图2-1。
表2-1 中部地区被调查乡镇本级债务来源(2002年)
续表2-1
表2-2 中部地区被调查乡镇本级债务来源构成(2002年)
图2-1 中部地区被调查乡镇本级债务来源构成(2002年)
但是,6个被调查乡镇本级平均债务来源结构中金融机构借款的高比重主要与小屯镇金融机构借款较多有关,由于小屯镇本级债务来源中金融机构借款的比重很高(76.45%),以及该镇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