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图表库
图片名称: 男方做上门女婿的原因分布
出版时间: 2006年05月

当代中国农村招赘婚姻的现状

本章根据陕西省三原县、略阳县和湖北省松滋县的调查数据,从招赘婚姻的空间和时间分布、核心内容、特点、形成原因、决定因素以及文化传播等六个方面,全面论述当代中国农村社区招赘婚姻的现状。

第一节 分布

(一)空间分布

招赘婚姻在三个县的空间分布上大相径庭:三原是典型的中国农村地区,嫁娶婚姻占绝对主导地位,而略阳和松滋是中国农村比较特殊的地区,嫁娶和招赘婚姻在这两个县都被广为接受和实行。

在三个县各自调查的样本中,三原的嫁娶婚姻占90%,招赘婚姻仅占4%,与无男孩家庭比例接近;略阳的嫁娶婚姻占58%,招赘婚姻占32%,而松滋相应的比例分别为75%和21%。招赘婚姻在略阳和松滋的比例都超过了无男孩家庭的比例(李树茁等,1999;Jin et al.,2001),这意味着同其他讲普通话的汉族农村地区相反,略阳和松滋的招赘婚姻绝不仅仅是中国父系家族制度的应时变化,可以认为当地的招赘婚姻长期以来就是一种制度化的选择,具有保存性和实用性的功能,而这一特性在略阳县表现得尤为显著。

(二)时间分布

婚姻家庭的形式和特点会随社会经济的变动而变动(雷洁琼等,1994;吴本雪,1995;张念瑜,1995;张应祥,1997;董琦和张涛,1999;何军新,1999;李桂梅,1999;李东山,2000a,2000b;新山,2000;徐安琪,2000;汪玢玲,2001),有必要研究招赘婚姻所占比例随中国农村社会经济条件变动而变动的情况,即研究三个县的招赘婚姻在时间上的分布。

按照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和人口的变动特点,可划分出5个时段(由于研究目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