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农村的招赘婚姻、代际关系与居住安排
本章研究中国农村招赘婚姻对代际关系与居住安排的影响。在代际关系上,主要研究代际经济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期望、与家庭养老的关系,以及家庭权力结构;在居住安排上,主要研究家庭类型、婚后同父母的共居与分家。由于三原和略阳的调查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的居住安排情况,所以对居住安排的研究只涉及松滋县的情况。
第一节 代际关系
(一)代际经济关系
代际经济关系是代际关系的基础。由于只有松滋的调查有夫妻父母的信息,所以这里仅采用松滋的数据进行分析。由于松滋的调查缺少与子女共居的父母的经济来源数据,所以只能研究父母与非共居子女的代际经济关系。子女的经济状况主要由平均生产成本、平均房屋折价和有家用电器的比例来反映。
从表8-1可以看出,不同婚姻形式的子女在经济状况上区别不显著。表8-2提供了子女采取不同婚姻形式的父母的主要经济来源分布,从分组的LR检验可以看出,只有嫁娶儿子与招赘儿子以及招赘儿子和嫁娶女儿的父母,在主要经济来源的分布上区别显著。与招赘儿子的父母相比,嫁娶儿子和嫁娶女儿的父母多依靠本人收入,而招赘儿子的父母多依靠子女供给,可见招赘儿子的父母在代际经济关系中处于弱势,这与招赘儿子的父母年龄较大有关,也与他们多因贫穷多子而“嫁出”儿子有关。
表8-1 松滋子女的经济状况
表8-2 松滋父母的主要经济来源分布
(二)父母对子女的期望
这里用不同婚姻形式下的夫妻对子女的期望来反映家庭价值观。它首先反映在生育动机上,即生儿子和生女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