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下的城乡发展一体化——以齐齐哈尔市为例
前言
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以下简称“综合示范”)是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6月联合推出的一项综合行动,其目的是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城市为平台,以整合财政政策为手段,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通过形成政策合力,从“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6个领域开展城市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通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综合示范的示范期为3年,按照城市等级,示范城市在示范期内每年除将获得数亿元的中央财政资金奖励外,还将优先享受现有各种中央优惠政策的支持,以促进综合示范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已开展了2批共18个城市的综合示范,第一批(2011年6月)为北京市、深圳市、重庆市、杭州市、长沙市、贵阳市、吉林市、新余市8个城市;第二批(2013年10月)为石家庄市、唐山市、铁岭市、齐齐哈尔市、铜陵市、南平市、荆门市、韶关市、东莞市、铜川市等10个城市。
一 综合示范对示范城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推动作用
(一)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内涵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高度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的必然历史过程。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