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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不同区域被试的选举参与得分的多重比较
出版时间: 2015年07月

不同区域公民的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参与比较

在“中国公民的县(区)级人大代表选举参与”问卷调查中,项目组将全国分为五大区域:“都会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东部沿海地区”包括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7个省份;“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青海6个省份;“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6个省份;“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份。调查涉及的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308名被试,按五大区域划分,都会区(北京市和天津市)852人,占19.78%;东北地区(黑龙江省)440人,占10.21%;东部沿海地区(浙江省和山东省)856人,占19.87%;中部地区(湖北省和安徽省)853人,占19.80%;西部地区(陕西省、甘肃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1307人,占30.34%。根据问卷调查的数据,可以比较不同区域被试的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参与状况。

一 不同区域被试的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参与客观状况

在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参与客观状况的总体得分方面,都会区被试的得分在0.50~9.50分之间,均值为3.92,标准差为1.83;东北地区被试的得分在0.50~9.50分之间,均值为2.31,标准差为0.88;东部沿海地区被试的得分在0.50~8.50分之间,均值为3.37,标准差为1.66;中部地区被试的得分在0~9.00分之间,均值为3.32,标准差为1.74;西部地区被试的得分在0~9.00分之间,均值为3.47,标准差为1.72。对不同区域被试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参与客观状况总分的差异性进行方差分析(见表1、表2、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