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投资机制改革视角的京津冀区际基础设施共建成本分摊机制
本章基于投资机制改革的视角,通过成本分摊机制达到区际(跨界)基础设施联合共建的纳什均衡。我国目前的跨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采取政府投资、区域对接的方式,这样往往会造成建设口径、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而区际基础设施共建成本分摊机制可以促使各省联合共建跨界基础设施,形成统一的建设标准,从而解决省外与省内基础设施建设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另外,跨界基础设施的外部性问题和“免费搭车”现象,导致区际基础设施供给不足;成本分摊机制可以帮助地方政府界定区际基础设施建设“产权”,从而增加地方政府对跨界基础设施的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一 基础设施的定义与分类
(一)基础设施的定义
基础设施(infrastructure)一词又译为“基础结构”。最早见于20世纪50年代初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对一个国家发动和应付战争能力的研究,之后成为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内容。《韦氏词典》(Webster’s Dictionary)中说:基础设施是“由基地、服务训练设施等构成的整个系统,用于部队的军事行动”。在和平年代,成为“服务于国家、城市或区域的基本的设施和系统,比如交通运输、发电站和学校”(《RANDOM HOUSE全文辞典》,RANDOM HOUSE Unab ridged Dictionary)。《美国传统词典》(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指出:基础设施是“一个社会或团体发挥作用所必不可少的基本的设备、服务和装置,比如交通和运输系统、水和能源管道以及学校、邮局、监狱等公共机构”。这些都是采用列举法进行解释。McGraw-Hill图书公司1982年出版的《经济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