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贫困地区农民收支情况分析与预测
自2013年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开展以来,广州市以大幅增加贫困户收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加快脱贫奔康步伐为主要任务,着力激活相对贫困地区发展动力,大力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多渠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地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整体水平的提高。为了解和监测我市农村贫困状况和贫困缓解趋势,我局和市扶贫办联合建立了全市农村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贫困监测体系,对全市430条纳入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贫困帮扶村[1](下称贫困地区)按随机抽取原则抽取45条村,每村抽取10户,全市共抽取450户具有本地户籍的农村居民家庭(包含贫困户和非贫困户[2])进行家庭收支抽样调查。本文主要利用2014年贫困监测抽样调查数据从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和支出角度探讨在广州经济和社会进入新常态阶段如何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农民收入能力,实现广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一 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现状
(一)总体情况
据全市450户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家庭贫困监测抽样调查统计,2014年广州市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87.27元,低于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6575.53元,是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的62.77%。从区来看,拥有贫困村最多的增城和从化两市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1894.38元和9771.39元。
(二)收入结构情况
1.工资性收入是带动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过程中,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逐渐向城镇及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工资性收入是带动贫困地区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