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开展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的进展
2014年,中国在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领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多边人权合作是中国在这一年中开展国际人权合作与交流的主要组成部分。此外,中国在开展双边人权对话和其他国际人权交流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 2014年中国开展的国际人权合作
2014年中国开展的国际人权合作主要是在联合国框架内进行,主要包括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合作、与国际人权条约机构的合作以及与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的合作。
(一)中国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合作
2014年3月20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瑞士日内瓦核可了中国2013年10月接受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的报告。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吴海龙大使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会议,港、澳特区政府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吴海龙大使在发言中指出:2013年10月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会议对中国进行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各国在会上共对中国提出了252条建议。经慎重研究和多重努力,中方决定接受其中204条建议,占建议总数的81%,涉及减贫、教育、司法改革等20多个领域,这充分体现了中国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决心和勇气,显示了中方对各国建议的开放、积极和认真的态度。2013年10月以来,中国政府在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方面又陆续出台许多举措,在促进发展权、削减贫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开展国际人权交流等方面均取得新成绩。[1]中国代表在谈及未被接受的建议时表示,之所以部分建议未被接受是因为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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