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社会政策发展的动力分析
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内涵的扩大”;指的是共同体由煤钢业的区域合作开始,发展到关税同盟、单一市场、经货联盟、直到包括三大支柱的欧洲联盟体系。其次是“程度的深化”;在一体化进程中,共同体机构的权能不断扩大,共同体超国家的性质不断增强。第三是“外延的扩大”,共同体由最初的6国发展到9国、10国、12国、15国,直到目前的25国。共同体社会政策作为一体化进程的组成部分,其发展自然也离不开这个框架。在前面的章节,我们已经对共同体社会政策发展的历史过程、政策内容、制度框架等因素进行了探讨。因此,本章将主要聚焦于共同体社会政策发展的“动力学分析”,把这个相对独立的政策区域置于更加广阔的一体化过程与制度的背景中去进行理论研究。
一 欧洲一体化理论提供的分析视角
(一)对一体化发展动力的理论探索
研究一体化的“过程”需要面对的核心问题就是一体化的动力(dynamic)问题;也就是说,一体化是怎样从无到有、逐步发展的。在这方面,西方学术界已经建立了多层次和多角度的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功能主义视角主要强调一体化在功能和制度上的“自我发展”;而新制度主义、政府间主义和治理理论则在更大的范围内研究一体化过程中的制度间关系。这些理论的研究层面是不同的,它们之间可能在多种层次上形成相互交叉的对话关系。
1.共同体社会政策发展的经济推动力
共同体的社会政策是与经济一体化进程同步发展的。从历史上看,经济一体化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