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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2014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项目获奖情况表
出版时间: 2015年11月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保护发展报告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作为中华民族宝贵的“活态人文遗产”,是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中创造和积淀下来的文化瑰宝,蕴含着中华儿女强身健体、休闲娱乐、修身养性、美化生活的记忆因子。它既有相关的身体运动内容,又是与中华民族文化血脉息息相关的传统文化现象,对于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和文化生活品位与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14年,这类非遗保护取得了许多新的进展,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 保护情况

(一)各级各类非遗名录入选情况

2014年,文化部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扩展项目名录[1],其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分别为12项和6项。

除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公布,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公布了新增、扩展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项目名录共计23项,新增传承人70人。

根据文化部公布的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项目占第一批518项中的17项,占比3.28%;第二批510项中的38项,占比7.45%;第三批191项中的15项,占比7.85%;第四批153项中的12项,占比8.6%(见图1)。虽然第三批和第四批项目数量较之前有所减少,但所占比例却逐批提高。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的核心从“重申报”转向“重保护”,“后申遗时代”不仅更加强调申报材料的准确可靠,还对具体的保护计划、措施、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切实推进了非遗保护工作。

图1 四批国家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项目与代表性项目对比图

图2 国家级非遗项目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项目所占比例图

图2 国家级非遗项目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