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状况和刑事犯罪主体调查
1978年以来,汉川市刑事犯罪日趋上升,治安形势日益严峻。分析汉川市社会治安状况演变过程及刑事犯罪主体构成,对今后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 1978年以来社会治安状况、特点演变
1978年以来,汉川市社会治安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1989年为一阶段,1990~1998年为又一阶段。
1.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1989年的社会治安状况、特点
从表1可以看出,这一阶段,总的说来,刑事发案率较低,各种社会矛盾相对缓和。1978~1989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7781起,平均每年发案648.4起。
表1 1978~1998年刑事案件立破统计表
据1978~1983年公安业务报表统计,1978年全市刑事立案364起,1979年393起,1980年为518起,1981年为459起,1982年465起,1983年为315起。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1978~1980年三年间,刑事发案逐年上升。虽然1981年后,刑事立案有所下降,但1983年“8·18”集中“严打”共破历年积、隐、漏案2636起,其中在册积、隐、漏案711起,未立案件达1925起,仅1983年就有201起未立案。可见1981年以后,表面上(从报表看)刑事发案率下降,但实际上,发案是呈逐年上升趋势的。特别是1983年,团伙犯罪愈演愈烈,逐步演变成危害一方的地方流氓恶势力,重大恶性案件不断发生,群众的安全感急剧下降。
从1983年下半年到1986年开展了持续三年的“严打”斗争,打击处理了一批刑事犯罪,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增强。这一时期,社会治安状况相对平稳,团伙犯罪减少,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