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重划:改良农地条件
第一节 农地重划之必要性
一 农地之实质缺失
台湾之耕地因受自然与人为因素之影响,在实质上有下列之缺失,在耕作与经营上造成许多不便,不但妨碍农地生产力之提升,且增加农业经营成本,使农业之竞争力降低。
1.丘块畸零狭小:耕地细分,丘块畸零狭小,耕作不便,且田埂用地增加,减少直接生产用地,对于农业机械化更为不利。
2.农户耕地分散:耕地因买卖及均分继承等原因,造成极端分散,耕作经营均感不便。重划前农户耕地分散在三处以上者约占50%。
3.农路缺乏:田间农路弯曲狭小,许多农田没有农路直达,肥料供输及农产品搬运不便,农机无法直接到达,浪费劳力,增加生产成本。重划前平均临路边丘块数仅为20%左右。
4.田间灌溉不便:能直接灌溉之丘块数约为20%,多数农田越丘灌溉普遍,不能适时适量给水,农民争取用水常发生纠纷,已施肥料亦常因供应邻丘用水而流失,增加生产成本。
5.耕地排水不良:地形及河川水位高低不一,田间排水设施不足,暴雨或急雨常造成田间积水为患,对于作物生长不利。
鉴于台湾农地有以上缺失,有待积极改善,政府自实施农地改革后,即有推动农地重划之构想,但因过去尚无先例及经验,而法令之依据,亦尚未周全,故仍从长计议,不敢贸然从事,先着手试办,再进行大规模重划工作。
二 农地重划之目的
台湾农地改革,着重在农地分配,农地重划则着重在农地利用。由于耕者有其田实施以后,土地所有权与收益全归耕者所有,引起农民进一步促进利用之兴趣与热心,为农地重划带来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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