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地利用类型与分区利用
第一节 福建农地开发利用简史[1]
根据福建的特定环境和历史记载,福建土地开发可分为以下几个发展时期:
一 新石器时代至秦汉时期
在新石器时代,闽越族人就开始在福建这块土地上从事原始的“锄耕”农业和简单的“渔猎”活动。春秋末期,闽越族人就已掌握了冶铜和冶铁的技术。同时,也掌握了造船和驾舟技术,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力地推动了福建土地资源的开发。秦汉时期,随着闽越国的发展和汉人的南迁,福州平原成为福建的政治经济中心,闽江流域得到开发利用。
二 三国、两晋、唐、宋时期
在三国、两晋、唐及宋时期,福建人口获得了快速增长,伴随着北方汉族人口的多次南移入闽,带来先进的生产力和充足的劳动力,土地开发范围不断扩大。在两晋、南北朝时期,开发的范围已扩大到闽东北、晋江地区和漳州,唐朝扩大到九龙江流域及以南地区以及汀江中、上游地区。到北宋,全省土地普遍得到开发利用。南宋时,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全省已普遍开山造田,与海争地。由于开山围海,福建的官民田在南宋时已达110914公顷以上。在此时期,还建造了大量的农田水利工程,水转简车的灌高田技术也得到普遍使用。农用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力促进了耕地面积的扩大,并且因该阶段实施牛耕作业以及提高复种指数的种植方式,都有效地提升了耕地利用的数量和质量。
三 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福建人多地少的矛盾已变得越来越严重。在此时期,山区的开发力度得以加强,并且海洋捕捞业和海水养殖业也得以进一步开发。植桑养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