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上层楼——民营企业的不断创新
第一节 民营企业的制度创新
一 富阳民营企业普遍实行家族企业制度
(一)富阳民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富阳民营企业起步早,发展迅速,企业规模逐渐扩大。2001年,杭州市私营企业年产值或销售总额1亿元以上共计57家,其中富阳市是最多的,达15家,占26.32%(见表8.1)。其中,总产值或销售总额2亿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有7家,平均总产值8.14亿元,平均销售额7.05亿元,平均纳税额4243.71万元;总产值或销售总额1亿~2亿元的私营企业有8家,平均总产值1.27亿元,平均销售额1.06亿元,平均纳税额666.56万元;总产值或销售总额1亿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共有15家,平均总产值4.47亿元,平均销售额3.85亿元,平均纳税额2331.69万元。
2001年浙江省私营企业每户雇工人数为14.14人,每户注册资金为80.42万元,每户总产值为196.21万元,每户销售额为84.75万元。富阳市私营企业每户雇工人数为17.13人,每户注册资金为93.16万元,每户总产值为401.15万元,每户销售额为12.96万元,前面三项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见表8.2)
表8.1 富阳市2001年总产值或销售总额1亿元以上私营企业
表8.2 浙江省和富阳市2001年私营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家族企业具有广泛性
民营企业普遍实行的是家族企业制度。家族企业是指以血缘关系为基本纽带、以追求家族利益为首要目标、以实际控制权为基本手段、以亲情第一为首要原则、以企业为组织形式的经济组织。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指出:“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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