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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赣鄂湘工业所有制结构与全国状况比较
出版时间: 2000年05月

分报告之四 从特大洪灾看工业发展战略的调整

1998年特大洪水主要发生在长江、嫩江和松花江流域。这些流域也是中国工业比较密集的地区。长江流域的洪水主要集中在中游的江西、湖北、湖南三省。这里,主要以长江中游三省为例,分析特大洪水对工业造成的影响以及中国工业发展应采取的对策。

一、受灾地区工业部门的基本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长江中游地区作为中国生产力布局展开的主要地区,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已建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其中,江西、湖北、湖南三省工业的基本特点如下。

1.工业企业数量多,但规模较小

1997年,江西、湖北、湖南三个省分别拥有工业企业26.64、48.88、66.33万个,分别占全国工业企业总数的3.36%、6.17%、8.37%。这个比例均大大高于同期的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以及资产总额在全国的比例(见表4-1)。

表4-1 1997年赣鄂湘工业企业在全国的比重

分别就大、中、小企业来看,除湖北小型企业的平均产值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外,其他规模企业的产出能力均低于全国平均数(见表4~2)。

企业的平均产出能力和平均资产规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的平均经济实力比较薄弱。

表4-2 赣鄂湘企业产出能力与全国水平比较

2.工业对GDP的贡献及增长变动趋势

江西、湖北、湖南的工业产值分别占其本省GDP的31.97%、42.12%、34.05%,低于全国平均42.5%的水平。因此,尽管这三个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工业发展很快,但工业化的程度还较低,仍保留着农业经济的主要特征(见表4-3)。就工业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