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的文化事业单位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 文化管理机构
民国28年(1939)成立芜湖县戏剧审查委员会,由伪县长、县党部代表等组成。负责审查并批准报刊、剧目发行等业务。民国34年9月撤销。民国35年10月,由国民党芜湖市党部组建芜湖文化运动委员会。主要是管理和控制文化教育事业,阻扰学生运动。程寅生(安徽学院院长)、柯育甫、杨绩如先后聘为主任委员。1949年4月撤销。建国初,文化与教育管理机构合一为文教科。1956年,文化科单设。1957年后,又合并为文教科。1980年8月,成立县文化局,编制9人,内设政秘、文艺股。下属文化馆、电影公司、红旗影剧院、庐剧团和图书馆。1987年,撤销庐剧团。1989年文化局下属单位有文化馆、图书馆、红旗影剧院、电影公司、文物管理所、文化服务公司等。
二 广播电视管理机构
1950年,县广播站始建。1977年,成立县广播事业管理局。实行“局站合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84年,易名为县广播电视局。撤销广播站二级机构建制,列广播站、电视转播台为局内设机构。1989年,编制6人,所属机构有广播站(股级)、电视转播台(股级)、事业股、音像股、政秘股等。工作人员105人(机关44人、乡镇61人),其中4人取得中级职称、45人初级职称。
三 档案管理机构
1953年,县委、县政府分别设立档案室,工作人员各1人。1958年11月,二室合并成立县档案馆。1972年在县革委会办事组内设档寒小组,取代档案馆。1976年档案小组改名县委办公室档案组。1981年,撤销档案组,成立县档案局,为县政府序列的主管全县档案工作的局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