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贫困村(19村)恢复重建年度综合评估报告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数万同胞在灾害中不幸遇难,数百万家庭失去世代生活的家园,数十年辛勤劳动积累的财富毁于一旦。面对突如其来的巨大灾难,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做出迅速反应,投入到抗震救灾中,并积极筹划灾后有计划的恢复重建工作。
扶贫系统在大力参与全面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高度关注灾害对贫困村庄和贫困人口的影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主动研究贫困地区灾后重建工作。国务院扶贫办于2008年6月16日在京召开了贫困村灾后重建规划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研讨了规划编制、试点方案、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并于两天后向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做好贫困村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2008年7月20日,国务院扶贫办完成并报送《汶川地震贫困村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国家确定的10个极重灾县、41个重灾县中受灾的4834个贫困村被纳入恢复重建的规划范围。2008年9月,国务院扶贫办开始在川、陕、甘三省19个贫困村开展灾后重建规划与实施试点。2008年10月,国务院扶贫办、商务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签署了“中国四川地震灾后重建暨灾害风险管理计划”,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将为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试点提供支持。
灾后贫困村恢复重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必须建立在灾区和灾民的实际需求基础上并着眼于未来发展,必须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创新。“5·12”特大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