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和公民科学素质的关系研究
一 引言
科学素质是人力资本的重要代理变量,是影响经济增长和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1]许多发达国家把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比如美国制订了“2061计划”,颁布了旨在提高科学素质的《科学教育框架》(A Frame Work for K-12 Science Education)。为提升我国公民的科学素质,我国在2006年颁布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2015年刘延东在听取《纲要》的实施情况时,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关键靠科技创新,基础在于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中国科协发布的第九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结果,2015年我国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比重达到了6.20%,比2010年的3.27%提高了近90%,完成了“十二五”期间我国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超过5%的目标任务。[2]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能忽视与美国、欧洲等国家的差距。美国早在2000年时,公民达到基本科学素质水平的比重已经高达17%。分析这一差距的主要原因才能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提供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其实,《纲要》把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结为三个方面:教育、科普和公共服务。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途径主要有两个:学校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如职业教育、科学普及、培训等),其中学校正规教育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发挥根本性的决定作用。[3]到目前为止,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科普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鲜有分析我国教育存在的各种问题及其对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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