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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部分省区市转移人口数量及城镇化率一览
出版时间: 2016年04月

2015年户籍制度改革的省际对比及展望

伴随中国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户籍制度体系逐渐改革。户籍制度改革集中于放松人口迁徙限制,吸引特定人口落户以及调整城乡户籍权利利益。2010年以后,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深刻转型,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加大,呈现新的趋势。

一 中国户籍制度的形成与改革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经济社会秩序的重建过程中,中国对人口、户口的管理及其制度化先城市后农村地逐步形成。20世纪50年代后,伴随对农村外流人口的控制,户籍迁移管理以城市需求为据逐步得到强化。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出台,该条例提出的户口凭证管理使得户籍制度附加了控制人口迁徙的功能。稍后,城市职工与人口的精简,都采取了户籍迁移的办法予以落实,使得户籍制度成为对人口迁徙进行计划管理的有力工具。70年代,推出“农转非”及其内部控制指标,以户籍管理来控制人口迁移的做法被规范化。在农业户籍、非农业户籍二元分割的基础上,不同的户籍权利利益开始逐步显现。城乡户籍逐步与粮食、布匹、食用油、燃煤等生活用品的票证管理联系起来,进而与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等联系起来,使得城乡农业、非农业户籍附加上不同的权利、利益而趋于等级化和差别化。

从20世纪80年代起,伴随国家转向市场经济,城市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使得户籍管理不得不松动,人口流动在城乡之间逐步加大,形成了大规模的“民工潮”,而城市工业化推进也使得人口迁移不可避免。80年代,允许在城镇有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