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过剩时代的保障房发展
一 2015年房地产的发展
(一)住房体系格局的调整
2015年保障房建设的重要特点,是在两个大的格局转变中推进:一是“十二五”规划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收官;二是住房供给阶段性过剩时代的到来。
1.保障房建设“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规划目标提出于我国从一度的住房过度市场化(1998~2007)向保障回归(2007-)之际。规划要求2011~2015年期间完成3600万套保障房开工(建设)任务,使我国的保障房覆盖率达到20%。这一目标被嵌入一个更大的住房体系建设目标中,即“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并且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1]虽然之前有所谓的“四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廉租房和公租房),但最终要实现的是以租为主的保障房体系。
所以“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任务是:(1)3600万套保障房建设的开工,这一任务在指标的层层分解中开展;(2)建立以租为主的保障房体系,包括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并轨,以及产权性保障房的淡出,等等。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方面,国家已经要求各地从2014年起,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性保障房的退出虽然没有时间表,但是各地已经付诸行动。如早在2012年1月,江西省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停建经济适用房,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