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股权众筹融资与风险防范
引言
2014年1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会议指出,要“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国股权众筹终于迎来了规范化的监管。随后,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中将“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作为重要内容。可以看出,中国股权众筹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 股权众筹概述
(一)众筹的概念
众筹(Crowdfunding),也被称作大众筹资或群众投资。现代意义上,众筹定义为借助互联网平台,集众人力量来支持某个人或组织的项目或创意的筹资模式。不同于以往仅依赖几个大的投资人或资助人,众筹需要众多的个体。众筹资金可以用来支持各种项目或创意,包括灾后重建、图书印制、艺术创作乃至创业集资等。
众筹雏形始于18世纪,当时像莫扎特、贝多芬等艺术家的艺术创作主要是通过称为“订购”的方式完成的。首先他们去找预购者,这些人会先提供预购资金,其次当作品完成后,预购者会获得一本他们签名的新书或乐曲副本,或是他们音乐会的入场券。类似的情况还有由法国人和美国人的捐赠建成的自由女神像等。
随后随着监管的加强,众筹形式趋于消失。现代意义上的众筹起源于美国,距今已有十余年。2005年,一家名为Kiva的公司在美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