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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新三板市场、天交所与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的信息披露对比
出版时间: 2016年03月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监管制度比较研究

一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成与定位

我国资本市场自20世纪90年代初发展至今,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并在探索中快速前进。目前已形成由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两部分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如图1所示,场内市场包括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场外市场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各地股权交易市场(天津股权交易所及其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券商柜台交易市场。

图1 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成与定位

资本市场的结构应该是多层次的。首先,在资本市场上,不同的投资者与融资者有着不同的规模与主体特征,存在着对资本市场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投资者与融资者对投融资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决定了资本市场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其次,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能够对不同风险特征的筹资者和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以满足不同性质的投资者与融资者的金融需求,并最大限度地提高市场效率与风险控制能力。最后,从全世界的范围来看,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难题,而通过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解决是一个有效的方法。

从美国等国家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看,场外市场是构成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关键组成部分,是创业板市场及主板市场的基础,其挂牌企业数量庞大。与成熟资本市场相比,中国目前资本市场结构呈现头重脚轻的“倒三角”态势: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市值较大,而在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及场外市场上市的中小公司市值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