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归绥市房地产整顿及变化
民国以后,从行政建制上,归化城、绥远城合并为归绥市。归绥市所属的归绥地区(亦称绥远地区)形势复杂,各方军事势力纷至沓来,同时为解决财政问题和驻军需要,不断开源,归绥市房地产的清理整顿也是在这个背景下进行的。
第一节 民国时期,归化、绥远城行政地位变迁
一 归化、绥远城行政体制变化
1911年[1]辛亥革命爆发。1912年2月,清帝宣布退位,清朝统治结束。同年3月,辛亥革命果实被袁世凯篡夺,开始了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袁世凯公布了《蒙古待遇条例》,规定各蒙古王公原有之管辖权,一律照旧。清代内蒙古行政体制均原封不动保留下来。袁世凯派当时北洋陆军第20镇统制张绍曾接替堃岫,任绥远城将军,驻绥远城将军衙署。局势稍微稳定,又改派潘矩楹为绥远城将军。第二年,设立绥远、热河、察哈尔特别行政区,实行都统制,潘矩楹改任绥远都统。都统制一直持续到1928年。这期间,绥远地区陆续掌控在北洋军阀各派系手里。先后任绥远都统的有潘矩楹、蒋雁行、王丕焕、申葆亨、陈光远、蔡成勋、周登皞、马福祥、李鸣钟、蒋鸿遇、宋哲元、赵戴文、商震、满泰、郭希鹏、汲金纯、商震,有些人没有到任。[2]1928年9月,绥远特别行政区改称绥远临时区,都统改称区主席,李培基、徐永昌先后任主席。经过一年的短暂时期,1929年(民国十八年),绥远省成立,李培基任绥远省主席,后为傅作义。“九·一九”和平起义前,董其武为主席。原绥远城成为绥远省府所在地,绥远城将军衙署为省政府公署。
在此期间,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