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票房的历史与现状——以“北票联”为例
引言
“票房”一词,在现代生活中已经逐渐失却了原有的意义。如今,提起“票房”,大多数人联想到的是大片、名导演和明星;在影视圈争相大规模投资制作风潮之下,“票房”已然被定义成随之带来的蒸蒸日上的电影收益。从其字面上看,“票房”的确容易让人理解为售票收入。实际上,追源溯流,“票房”这个词的原始含义,最初与门票、利润毫无关联。“票房”作为一个全新词语,最早出现于清朝乾隆年间,指的是一种由爱好者自发组织的,共同研习、欣赏传统戏曲和曲艺艺术的团体。票房成员大都以自娱自乐为主,偶尔受邀在大户人家或茶馆酒楼演出,非但分毫不取酬劳,甚至连车马、茶水均自备。
票房的最早参与者以满族旗人为主。满族人有着以歌舞传情达意的天性与传统,无论男女老幼,皆能歌善舞。历史上,满族的君王贵族就有在重要场合随乐起舞的习惯。清朝定鼎之初,江山未稳,征战连绵,为慰藉来自四方的出征将士,有旗人专门在军中演唱俗曲,以解思乡之情。朝廷特地为这些旗人颁发表明身份的“龙票”。在得胜回朝之后,这些曾经随军演唱的旗人们,把在军中聚众演唱的方式带回北京。由于旗人在清朝的特殊身份地位,他们具备足够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来投身于戏曲和曲艺的表演。因而,这种凭兴趣而集结的演唱方式,形式日益固定,规矩日益完善,有着固定的表演场所,有组织,有成员,有一系列的表演程序,最终形成了一种“结社”的形式,称为“票房”。
票房这一特殊的组织,在清代及民国期间极为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