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群体在河南省的变迁
河南省的传统农村合作医疗从1955年开始出现至1983年年底结束,随着农村形势的发展而变化,经历了萌芽和发展、繁荣、萎缩几个阶段。赤脚医生群体也随着农村合作医疗的变化而兴衰。
第一节 传统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群体在河南省的萌芽和发展
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就有合作医疗的历史。1944年,解放区陕甘宁边区曾经在医药方面实行合作,称为医药合作社(或者卫生合作社)。当时由于一些传染病的流行,边区政府在延安设立了医药合作社,在政府的帮助下,合作社吸纳社会和个人的资金,医疗方式是中西医兼用,医治对象为人和家畜。这种医药合作社发展较快,到1946年,其数量已经达43个,包括两个兽医社。[1]这种民办公助性质的卫生合作社,其基本运作方式和新中国成立后的合作医疗制度相同,成为合作医疗制度的最初萌芽。
解放战争期间,在民主政府的帮助下,山东解放区也曾经建立一些群众性的医药卫生合作组织——医药合作社。当时,这种医药合作社遍布城乡,其职责是在解放区范围内调剂药材、预防和治疗疾病,也指导医药界的一些业务工作。医药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一般来自一些合作社或者由私人参股,是民办公助合作社的一种。规模较大的医药合作社有沾化县卫生医社、山东大药房、莱阳胶东大药房、临沂卫生合作社等。[2]
1949年,河南省辉县人民政府以群众、医生投资入股的方式,“在薄壁、赵固、高庄组成三个医药合作社,人员24名。1950年,南村、峪河先后建立医药合作社。1951年,在常村、张村、杨和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