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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样本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期望
出版时间: 2015年06月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效果

调查显示,当前我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30%~40%是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134]而医疗救助就是政府通过提供政策、财政和技术上的支持使贫困人群直接获得部分或全部的基本医疗健康服务,以改善贫困人群健康状况的一种运行机制,其主要目的就是缓解弱势群体“看不起病”和“看病难”问题,使弱势群体不至于因病而致贫或因病而返贫。正如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提出的:“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本人和家庭的健康和福利所需要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残废、疾病、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实施以来其效果如何?为回答这个问题,本章主要从农村医疗救助的覆盖率、接受医疗救助农民的受益度以及农民群体对当前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满意度三个方面来分析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效果。

第一节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状况

医疗救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医疗救助是对所有医疗帮助和支持行为的总称,外延极其广泛:既包括一个国家对本国国民的医疗救助,也包括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国际医疗救助;既包括贫困医疗救助,也包括对海啸、SARS等灾害的灾难医疗救助;既包括政府主导的医疗救助,也包括“第三方组织”及个人的慈善医疗救助;既包括基本医疗救助也包括大病医疗救助。狭义的医疗救助指的是政府和社会对贫困人口中有病却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的人所实施的专项帮助的行为。[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