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
第一节 法国国有企业
法国的国有企业私有化运动不是简单地完全出卖企业,而是出卖公司部分股票。经过两次大规模的私有化运动后,国有经济份额大幅度下降。原则上,国有企业将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涉及国家战略利益的行业和公用事业将继续由国家控制。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INSEE)网上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有企业的总数为1143家,其中绝大多数是参股企业,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极少。国家控股管理局(APE)是法国专门成立的一个负责管理政府在企业中的股份的管理机构。2012年10月,此机构主要管理以下企业中属于政府的股份。
法国主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见表3-1。
表3-1 法国主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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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监管
法国为确保国企的高管能够真正代表出资方——法国政府的利益,做出特殊规定:大型国企的董事长是公务员,由总理任命,享受公务员待遇;总经理不是公务员,由董事长招聘,工资收入由财政部确定,没有统一标准,根据企业规模、职工人数、营业额等因素计算,没有浮动部分,也不实行年薪制;财政部的公务员不能到曾管辖过的国企任职;高级行政官员到国企任职,在国家行政法院存有专门卷宗,并受到法院的严格审查[1]。
法国政府2012年6月13日正式公布薪酬框架管理政策的具体细节,自7月开始,52家法国国企高管实施工资封顶,封顶值为45万欧元,相当于最低工资的26.7倍[2]。据一项调查显示,4/5的法国民众对这项政策表示赞同。这个计划主要针对以国家为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