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公益:制度变革引导社会参与儿童福利
2014年,我国儿童福利事业进入重大变革时期,儿童福利制度在诸多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为儿童公益发展带来诸多机遇。社会力量开展儿童慈善活动有规可循,儿童公益组织在监护干预制度中将发挥作用,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在社会救助文件中被多次强调。同时,中国儿童福利示范区、未成年人保护试点等儿童公益项目,通过跨界合作推动国家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慈善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媒体运用创新方法为儿童公益合作拓展空间。
一 政策进步促成儿童公益新行动
2014年,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儿童公益组织提供了广阔空间。其中最为明显的进步是政府部门意识到社会力量在儿童福利事业中的功能作用,通过制度设计鼓励社会参与儿童慈善活动、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并有意识地打造“慈善探索、福利接棒”的工作机制,将社会部门的儿童工作经验提升为政策法规。
(一)民政部引导慈善组织开展儿童公益活动
儿童福利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初步建立,对儿童福利领域开展慈善活动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2月17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的意见》(民发〔2014〕19号),推动慈善事业更好地服务于困境儿童,充分发挥慈善资源在建设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方面的作用。
三项基本原则体现政府鼓励慈善力量参与基本态度。一是自觉自愿、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在儿童福利领域开展慈善活动,以自觉自愿为前提,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