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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韩国农户与制造业工人收入变化情况
出版时间: 2016年04月

我国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与配套改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里明确论述了城镇化与产业发展的相互关系。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城镇化的发展是在工业化空前普及和大量农民工进入工业的基础上实现的,从而避免了拉美国家城镇化过程中城镇居民大量失业和“贫民窟”现象,这是中国城镇化的伟大创举。未来我们要走的是新型城镇化道路,并不是要否定原有的成功经验,而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机遇,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这就要求实现以人为本、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模式。

一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必须以农业现代化为支撑

关于城镇化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中论述的。其出发点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发展一体化。其逻辑顺序是,首先,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其次,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再次,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最后,论及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可见,三中全会《决定》中论述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不是单纯地讲城镇如何发展,也不是继续走扩大城市规模的城镇化路子,而是强调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