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化、人口转型与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
一 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鉴于此,为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积极探索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和谐统一,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一项重要命题。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与此同时,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与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世界各国普遍呈现出年龄结构的老龄化趋势。1999年,全世界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首次达到了10%,标志着全世界进入了老年型社会。虽然目前发达国家老年人口的比例高于发展中国家,但是发展中国家从年青型人口转变为老年型人口的时间大大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