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B村二孩生育政策实施情况研究
一 绪论
(一)研究的问题与意义
1.研究的问题
1979年以来开始实施的计划生育有效控制了中国的出生人口数量,并与其他因素一道,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改善了新一代人口的素质。自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胎化生育政策。在这一政策框架中,我国各地区的生育政策大体可分为四类:一类是严格限制生育二孩的条件,绝大部分人口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第二类是在农村地区第一胎为女婴的夫妇可以生育二孩,即所谓的1.5孩政策;第三类是农村地区普遍可以生育二孩;第四类是对少数民族、归侨等采取更加宽松的生育政策。从全国来说,实行一胎政策所覆盖的人口大体占到全国总人口的35.4%,1.5孩政策覆盖到53.6%的人口,二孩政策覆盖到占全国9.7%的人口。[1]
现行的多数地区所采用的一胎生育政策(One-child Policy)对于中国的较高生育率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从1992年到2010年这18年间,中国的人口总和生育率保持在低于2.1的水平。但经过30多年有效的人口规模控制和十多年的持续低生育水平,伴随现行的生育政策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消极的社会和人口后果。在利弊共存的情势下,未来的生育政策何去何从成为当前政府和学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虽然在当今社会,人们对于生育政策是否需要调整尚有诸多争议,但除少数不同意见外,对调整现行生育政策的必要性,已经达成基本的共识。尽管如此,学界在何时调整政策、如何调整政策等问题上还存在分歧,存在多种声音。其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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