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团体文化建设报告(2015)
2014~2015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社会组织领域的改革与发展受到了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8次提及“社会组织”,其中,11个部分20多处对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做出了新部署,并首次明确提出“加强社会组织立法”,对社会组织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2015年,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中,中央在多个领域对社会组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拓宽了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空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需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社会团体作为社会组织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主体之一,通过调动各阶层、各行业、各领域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社会文化建设。
一 2014~2015年社会团体发展基本状况
2014~2015年,社会团体得到长足发展,数量日益增加。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社会团体31万个,比上年增加2.1万个,增长率为7.3%,年增加的数量是自2007年以来最多的,年增长率则是自2009年以来最快的(见表1);但增长率低于社会组织的整体增长率,2014年全国共有社会组织60.6万个,比上年增长10.7%。2014年社会团体数量占到社会组织总数的51.1%,全国各类社会组织数量见表2。2014年全国性社会团体数量占到全国性社会组织数量的86.2%,各类全国性社会组织数量见图1。
表1 2007~2014年我国社会团体数量
表2 2007~2014年我国各类社会组织数量
表2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