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合作环境规划署(SACEP)的环保合作
环境问题从来都不是某一国家领土范围内的问题,它往往超越国界成为区域性问题,乃至全球性问题。为解决南亚地区的环境问题,20世纪80年代,南亚各国及印度政府达成共识,决定成立南亚合作环境规划署(South Asia Co-operative Environment Programme,SACEP)。
成立SACEP主要基于以下三点共识:第一,认识到贫困、人口过剩、过度消费、浪费式生产等因素造成环境恶化,威胁经济增长和人类生存;第二,协调环境与发展是可持续发展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第三,南亚地区许多生态和发展问题超越了国界和行政边界。
SACEP的法律基础有《科伦坡宣言》和《章程》。这两份文件确定SACEP的目标是:促进南亚地区在环境、自然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区域合作;支持南亚地区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与各国、区域的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以及相关专家开展密切合作。
SACEP的资金来源主要有:成员国的年度捐款;秘书处所在地斯里兰卡的政府提供设施;资助机构(多边机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海事组织、亚洲开发银行和亚太经社会;双边机构:挪威开发合作署和瑞典国际开发署)提供资金支持。
第一节 机构简介
SACEP是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由南亚各国政府于1982年成立,旨在促进和支持该地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和改善。截至2015年初,共有8个成员国: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
一 组织机构
SACEP的组织结构中有:理事会(The Governing Council);咨询委员会(The Consultative Committee);国家联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