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11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法规制定和实施
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北京市从2006年开始制定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到2010年底,北京市及各区县已经制定了六十余项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按照不同的功能可以划分为总体规划、产业促进、行业发展、分类认定、投融资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区县规划和区县政策八个类别。在这一系列政策的相互作用和推动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规模日益壮大,创意产品的种类和数量逐渐丰富,融资难题得以缓解,产业发展方式进一步规范,政策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推动作用日益凸显。
第一节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制定情况
一 现行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整体概览
2005年底,北京市正式提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目标,指出要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首都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支柱来发展。为配合这一目标要求,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10年底,北京市以及各个区县已经制定了60余项政策法规(表4-1),以引导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这些政策对充分合理集聚和利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资源优势,规范行业发展和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大部分政策的效应已经开始显现。
二 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制定过程回顾
表4-1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
续表
北京市自2006年开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其中,2006年和2007年以整体规划和产业促进的宏观部署为主,从2008年开始政策重点转向对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产业发展具体环节的支持,政策内容也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