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2016年壮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壮族人口约为1692.64万人,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5.12%,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壮族人口众多、分布广泛、支系繁杂,主要聚居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其余小部分居住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等地,壮族的分布区域基本连成一片。各地的壮族有许多不同的自称,如布壮、布依、布曼、布沙、布僚、布傣、布陇……共计40多种[1]。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壮族人民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为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资源和探索经验。
一 壮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现状及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所有以非物质形态展现的文化遗产的总称。一个民族经过不断的迁徙和融合,文化亦不断地变迁,其非遗不仅具有丰富性、多样性,还呈现出多民族共享性和融合性。为使本文的研究更具有指向性和针对性,文内所涉及的壮族非遗,是以我国自2006年以来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和省级非遗名录作为研究对象,将其按以下述四个要素界定和梳理出的壮族非遗项目。第一,项目以“壮族”命名,是壮族独有的文化,例如“壮族嘹歌”“壮剧”“壮族织锦技艺”等。第二,项目名称未用“壮族”命名,但由壮族的主要聚居地申报,为当地壮族民众与其他民族共享的文化,如“广西八音”(主要分布在隆林、西林等县)[2]、“黄姚放灯节”[3]。第三,项目是壮族民族历史文化的再现,比如“布洛陀”[4]